在川招生的各成人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2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编报2017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编制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相关要求,自2017年起,各成人高校须统一使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进行招生。各成人高校要以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依据,参照报教育部备案的2017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严格执行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时编制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
1.各成人高校要加强对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要求的分析预测、着眼优化教育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报名人数等因素、人才培养,确定招生规模,科学合理编制好预招生专业目录。
2.各成人高校要根据教育资源优势、生源特点和市场需要,合理安排、适时调整招生专业,注重实用性、技能性和职业性,尽量避免出现“生源不足无法开班”。本科层次计划主要用于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计划原则上不得超本科计划总规模的15%。
3.成人高等教育要坚持以业余学习为主,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只能在学校内设置脱产学习形式;要从严控制脱产学习形式的招生规模;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不得安排脱产形式招生计划。各成人高校只能在学校所在地设置业余学习招生形式,只能在已建立函授站(点)、并经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省(区、市)设置函授学习招生形式。
4.设置医学类专业函授学习招生形式须按《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执行。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炙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学习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学习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审核备案。
5.编制公布学校分专业招生执行计划,是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基础,是组织生源、指导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为此,各成人高校要认真配合协作,按时准确地做好计划编制工作。
二、编制要求及填表说明
(一)生源计划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成人高校编制在各地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二阶段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招生规模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各专业在各地招生计划数。省教育考试院亦分为两个阶段下载并执行有关高校在川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和最终生源计划信息。高校第二阶段编制计划时,凡有考生填报志愿的专业,一律不得撤销该专业目录。
(二)今年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继续实行网上编制和管理,生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核、汇总、分送、调整、执行管理等工作,统一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我院只从网上接收教育部分送的招生计划,未经教育部分送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三)学校在填报附表时,须按表中所列栏目,将由学校组织的高中起点本、专科和专升本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术科加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地点等项目准确填报,并须与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的有关专业相对应。
三、上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成人高校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工作结束后,及时向我院报送由计划管理系统生成的、经教育部备案的、加盖学校校章的《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分省招生计划表(四川)》。《四川省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加试科目、时间一览表》请务必于2017年8月22日前报送我院。
联系部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计划信息处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芳草街26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 85174931
传 真:(028) 83351036
联 系 人:李海林、植粮轲、李小雷
电子邮箱:104397514@qq.com
附表:四川省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加试科目、时间一览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8月11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印发
附表:
四川省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
加试科目、时间一览表
学校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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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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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及术科加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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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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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专业课科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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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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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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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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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务必于八月二十二日前报达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计划信息处。联系电话:028-85174931 传真:028-8335103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04397514@qq.com。
填表人: 填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