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各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7〕44号)文件精神,2017上半毕业证书办理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毕业生预提名册下发时间:2017年5月19日。
受理毕业申请时间:2017年5月22日—5月26日。
二、毕业条件
1. 考生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含实践、论文)且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第1项条件外,还应具有专科以上(含专科)前置学历,其学历信息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2001年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的学生,其学历信息在学信网不能查实,需要考生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学历信息或学历认证报告不能在学信网上查实者,本次一律不办理本科毕业证。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欠费的学生须在6月15日前交清学费,否则不予受理毕业申请。
三、信息核对
1. 考生须确认申办毕业证书的毕业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等)真实有效、准确无误。毕业证书上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能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因考生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申请毕业的考生,需对照准考证,核实个人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是否有误。
3. 凡考生信息不全、错误及照片不符合规定的,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需在规定时间申请更改考籍,待更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提出毕业申请。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和更改考籍申请。
四、申请材料准备和提交要求
1. 请各办学单位及时将毕业预提名单公布给考生,通知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申请毕业。
2.申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准备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一式三份(证件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正面,不得放大或缩小比例),其中1份用于封装毕业生档案材料,另2份粘贴在毕业申请书指定位置。
3.考生信息核对无误的,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1),将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裁剪规则后粘贴在毕业申请书指定位置(可扫描证件后将电子图片剪切到毕业申请书对应位置后彩色打印)。毕业申请书内容可打印,也可用正楷字手填,签名必须要手填,申请时间填受理时间段内的任意一天,“考试院审核组意见”栏不填,考生无须打印《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考籍表》,由成教部统一打印。
4. 请各办学单位根据预提人数,到博学馆109办公室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和考生档案袋,根据实际情况,在毕业证书发放前组织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装入档案袋。
5. 请各办学单位指定负责人,根据毕业预提名单,受理本单位考生的毕业申请,未在预提名单的考生如果提交毕业申请,应查清不能毕业的原因并回复考生;毕业申请书未规范填写或复印件不清晰的,不予受理;受理考生毕业申请后,应做好申请材料整理(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序),并进行登记,注明考生的申请情况,如“已交申请材料”、“未交申请材料”、“主动放弃本次申请”等。
6. 请各办学单位于6月9日(星期五)前将毕业申请汇总表、申请书、交接表交到学院成教部(博学馆109办公室)。
7. 考生只填附件1,不填附件2,成教部不受理单个考的毕业申请,请考生将申请材料交到系部指定的负责人处。
特此通知。
附件: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
2. 考生毕业申请材料交接表
成人继续教育部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