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将上半年更改考籍及办理免考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7年2月23日
二、更改考籍
(一)更改考籍是指因报名注册的考生个人信息有误,需进行更正,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
(二)在籍考生申请更改考籍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2份(附件1)。
2..姓名中个别字音同字不同的更改:出示准考证、户口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
3.因公安机关更改户籍信息,需要申请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出示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更改户籍证明,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印章(红印)、并有经办人签名。
4.性别、民族的更改:出示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
三、免考办理
(一)课程免考是指考生将已经通过考试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置换需要考试的相关专业的课程。
省内转免考是指我省在籍考生将原准考证考籍内课程合格成绩转移至另一准考证考籍内。在办理课程合格成绩转免考成功后,原准考证号考籍内将不再有该课程合格成绩。
(二)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有关证书者,其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上查实,方能按相关规定申请自学考试课程免考。
(三)申请课程转免考的在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2份(附件2)。
2.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须出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并提交相应复印件各2份。
3.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有关证书者,申请课程免考时应出示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四、省际电子转考的相关规定、要求
(一)需办理省际电子转考的考生,应持有有效二代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和所取得课程的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凡个人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凡在2016年以后(含2016年)我省参加自学考试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不得申请办理省际电子转考。
(三)考籍转出的要求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其他原因,需要到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并对本人转出的电子档案进行现场确认,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附件3)一式三份上签字。
1.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国考课程合格成绩。
2.考生应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我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份。
4.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准考证号应准确无误,对应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必须与我省考籍信息一致。信息不一致的不得转出,应修正信息后再重新办理转考。
5.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6.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不得转出。
7.以下成绩均不得转出: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应用型省考课程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
8.考生在原报考地取得的考试课程合格成绩,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只在原报考地有效,不得转出。
9.属以下情况均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
10.考生须亲自办理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附件4)进行笔迹采集。
(四)办理省际电子转考考籍转出需审验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一式三份;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 2016年以后(含2016)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笔迹采集卡;
5.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附件5)。
(五)考籍转入的要求
凡需要转入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在我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1.转入成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应具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并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继续参加考试。
2.考生外省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通过全国“省级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我省在接收转入数据时,根据考生提供我省准考证号,在数据库中进行比对,基本信息不匹配的,系统将直接退回,考生转入失败。考生须修正信息后,重新办理转考。
4.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应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课码一致,否则不予转入。
5.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我省不予接收。
6.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7.转入考生应在受理免考及省际转考工作结束后的40个工作日,到考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并领取免考通知单。
8.已在2016年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仍按我省转免考(四类免试)要求办理课程转免考手续。
(六)办理省际电子转考考籍转入需审验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3.转出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附件6);
5.2016年前成功转入我省的外籍考生,还应持有外省转入的介绍信。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7.非学历证书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览表
成人继续教育部
2017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