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教便〔2015〕17号
各相关系部:
2015年上半年学历审查、毕业论文、实践成绩上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各项工作的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成绩
请各系将上半年已经安排答辩且成绩合格,但成绩暂未上报和1月初安排答辩的成绩进行清理汇总,于3月23日前交成教部,同时收取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准考证印复印件交成教部。(三个证件请复印在1张纸上,正面为毕业证书复印件,背面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二、学历审查
本次专科学历资格审要求与上报论文成绩的数据完全一致,未报论文成绩的考生,不上报学历信息,学历信息将由成教部统一生成,并返回系部核对,确保无误后上报。
三、实践成绩
请各系仔细清理考生实践成绩上报情况,将以往遗漏上报的实践成绩,以及本次应该上报的实践一并汇总,于3月23日前报成教部。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成绩上报不再收取纸质版汇总表,请各系部务必仔细核对,以免出现数据错误。
2.相关表格将共享在自考管理群中。
3.所有成绩低于60分的不上报,成绩一般不超过90分,不留小数位。
4.考生最后因未进行学历资格审查考试院不予毕业论文成绩归档者,省考、实践成绩漏报而未能毕业的,责任由系部自负。
成人继续教育部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