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做好212次自考统考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成教部  发布日期:2021-10-11 11:38:17   查看次数:人/次

各相关系部:

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202次自考统考将于20211016日(星期六)、17日(星期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做好教学安排、考前复习、考风考纪和安全意识教育等工作。应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为实施作弊行为向他们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等四种情形纳入刑法处理的范围。

二、请通知考生在101190010171445期间自行登录自考管理信息系统https://zk.sceea.cn/,查询考试座位并打印准考证(登录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如果身份证尾号是X的,登录名需要用小写的x,密码用大写的X)。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当场考试。

三、请通知考生考试需携带2B铅笔和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遗失身份证的需提前办理临时身份证才能参加考试。

四、请通知所有考生做好身体健康监测。考生需在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自我监测。考试当天在考场内填写《2021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准备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

1.考前21天内有国()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集中或居家隔离期未满的人员,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或出现体温≥37.3C的考生。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提前告知当地组考部门(考点),经卫健部门专业评估,当地组考部门(考点)根据卫健部门专业评估意见,综合研判其是否可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五、省教育考试院定于115日公布本次考试成绩,请通知考生届时登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查询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11189: 0011917: 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1.2次成绩复核申请”。预计20211117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 www.sceea.cn)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请各系高度重视、督导落实相关工作。


附件: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成人继续教育部

20201011



附件: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准考证号


参加考试县(市、区)及考点名称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考场号

考试时间

考试成绩





















申请复核原因及理由: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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